返回列表

【48812】免除劳作合同通知书

时间: 2024-07-11 13:59:37 |   作者: 华体会ios

  2008 年 01月 01日入职海南报业发行有限公司,从事发行业务员作业,于2012年01月01日,签定无固定时劳作合同,因你别离于2020年1月-7月使用职务便当,收取订户2020年订阅报款16351.5元后私自截留,于9月才连续补缴。该行为严峻违背规章制度,给我公司及集团形象、名誉带来许多负面影响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点、第三点和《海南日报社发行中心报款收回管理办法》等规则,现企业决议与你免除劳作合同,两边劳作联系自2020年9月30日起停止,即日起你所从事的全部活动与我司无关。一起我司对其他没有发现的截留报款等行为,保存法令追诉的权力。特此通知。